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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008维多利亚共青团深化改革自评报告

作者: 韦宛彤、周阳霖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09

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转发团中央<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vic008维多利亚团委对共青团改革的有关情况进行自评。经vic008维多利亚党委审核和批准,现将vic008维多利亚共青团改革自评情况公开如下。

一、自评情况

(一)政治教育机制

1.在政治教育方面。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每年开展团员理论学习不少于4次(8学时),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举办“青春耀百年,启航绘‘信’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2021级迎新生文艺晚会、参加“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第九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汇演等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将党史教育融入校园文化血脉。依托主题团日活动、学习型社团、团课、培训班和新媒体等线上线下阵地,开展“青年大学习”、“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近100场次,校院两级团委100%制定活动方案。二是通过专题讲座、培训班、研讨交流、知识竞赛等方式,常态化推进“四史教育”。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专区数据统计,“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第十二季平均参学率达90%,团部组织化学习参与率达100%(不包含刚成立的新生团支部),专题学习会信息录入率达100%(不包含刚成立的新生团支部)。全校各级团组织每年开展“青春向党、礼赞百年”等主题团日活动数次。

2.在政治举荐方面。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即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全校2021年入党学生504人,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团员比例达100%。二是深化“青马工程”,校院两级100%开设青马班,培训班以品学兼优的校、院两级团学干部等学生骨干为主要培养对象,不断升级组织体系、导师体系、实践体系、考核体系四个体系,每年培养青马学员逾1000人,超过学校学生总数的10%,“青马学员”学生团干部占比超90%。

(二)实践教育机制

1.在育人载体方面,积极引导团员在社会中彰显先进性,组织每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次“三下乡”或“返家乡”等社会实践,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2021届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的参与率在90%。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志愿服务,已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已制定校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清单。

2.第二课堂成绩单方面,制定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方案,建立课程项目体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提高课程质量。发布专门实施方案,系统规划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依托青年大学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团校教育等组织育人载体,结合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社团活动等实践育人载体,构建涵盖思想成长、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工作履历、技能特长等类型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实施学分制(积分制、学时制),形成具有社会公信度和素质能力证明功能的“第二课堂成绩单”。“第二课堂成绩单”应用于证明毕业生素质能力。强化价值应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团员评议、升本推研、推优入党、求职就业等基本资格或重要参考。“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发展团员、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或测评指标,为政治录用和人才举荐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支撑。推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素质的有效证明。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社会单位选人用人具有规范性、公信力的重要参考,学校各学院均成立有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中心,管理和记录学生“第二课堂”成绩。

3.在就业创业方面。一是落实青年就业促进计划,发挥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每年开展优秀毕业生进校园等活动,加强青年就业服务。依托就业促进协会等大学生社团,协助举办校园双选会,开展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发挥各团属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活动,通过“信科青年之声”“vic008维多利亚”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在近三年的“互联网+”“挑战杯”比赛中,vic008维多利亚获得“互联网+”区级金奖2项,“挑战杯”区级金奖3项。

(三)组织建设机制

1.在共青团方面,一是在高校党委领导下,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艺术团为外围延伸手臂。改进团组织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推动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由同级团委归口指导。校团委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支持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学生会组织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学校团代会3-5年召开一次,院级团代会2-3年召开一次,坚决杜绝不按时召开的现象。二是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结合“两制”每年开展1次团员先进性评价,2020年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覆盖率达100%,大力推进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学社衔接发起率达100%,全校未转接人数仅121人,转接完成率达98.08%。三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基础团务工作。据智慧团建系统数据统计,2021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团支部占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00%。

2.在学生会方面。一大力推进学生会改革,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教务、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校院两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二是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共38人,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共2人,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5个。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均在30人以内,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不少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全部每年召开1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组织选举产生,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2021年学代会非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聚焦学业就业等学生核心需求,形成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坚持从严治会,师生对学生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3.在学生社团方面。

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激发社团活力。在落实学生社团工作中,积极落实每年向学校党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情况,为 个学生社团配备了相应的指导老师,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老师均是中共党员,严格执行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制度,对不符合规范的社团提成整改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作用。

  1. 保障支持机制

1.在组织领导方面。学校党委发布《vic008维多利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学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中,团建工作占比10%。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2020年1月、10月和2021年10月,校团委在党委会上专题汇报共青团工作。

2.在队伍建设方面。坚决落实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适当减免团干部课时量,在干部提拔工作中加大优秀团干部选拔,在年度评优、“七一”表彰、教师节评优评先上予以政策倾斜。三是落实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制度,面向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员开展共青团组织“五四”系列评选公开述职答辩以及红旗分团委评优陈述答辩,由各级团干部进行年度述职,答辩结果作为共青团评优的重要依据。校团组织书记每年须向上级团组织述职。团干部每年通过提交个人述职报告,内容包含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质量以及所取得的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强化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工资、聘用等日常管理结合。学年度考核结果是核发年度考核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也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不定等次的,不具有下学年度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资格;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应调整岗位。

3.在资源保障方面。一是校级团委单独设置。二是学校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学校党委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党费,用于学校共青团开展“推优”工作、青年骨干教育培训和基层团组织建设。同时,学校共青团青马工程、志愿服务、社团建设、大学生劳动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均被列入学校发展计划以及校园建设方案,给予经费保障。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充足,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二、存在的不足

(一)政治教育方面,“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学率、团支部组织化学习参与率未能都达到100%。

(二)育人载体方面,在校团员注册志愿者率未能达到100%,团员人均服务时长少于20个小时。

(三)就业创业方面,未开展“扬帆计划”等青年就业促进计划。

(四)队伍建设方面,未能依照标准足额核定团委专职干部职数、编制;未能推行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并按院系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校级团委书记未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每周专题会议,大力推进“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学率和团支部组织化学习参与率。

2.加强志愿者注册宣传力度,争取团员注册率达100%,鼓励志愿者参与到更多志愿服务活动中。

3.与学校招生就业处合作,加强“扬帆计划”开展力度,鼓励团员青年通过“扬帆计划”找到合适的实习及就业机会。

4.推动党建与团建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把“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工程”做精做强,并在此基础上打造信科自有品牌,面向青年师生打造思想引领的“星火计划”。实施“五大教育”项目,着力打造思想引领教育、创新教育、财商教育、美育、劳动教育品牌项目。

5.校团委将按照要求,制定好方案并向学校党委汇报争取依照标准足额核定团委专职干部人员,争取推行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并按院系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附件:vic008维多利亚共青团改革自评表

如发现上述自评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请向共青团广西区委学校部反映。共青团广西区委学校部监督邮箱tuanquweixuexiaobu@126.com

共青团vic008维多利亚委员会

2021年12月08日


附件1

广西高校共青团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重点内容

关键

指标

考察要点

状态

(程度)

重点改革指标

主要监测点、评价细则

自评分数栏

A1.政治

教育

机制

B1.政治

教育

(10分)

C1.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强化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每年开展团员理论学习不少于4次(8学时)。

A

主要监测点:团支部参与率

得分指标:共5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5分、3-4分、1-2分、0分。

以下2项,请在对应栏目直接勾选并计算得分,最终得出ABCD相应评价。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情况

(1)¨校院两级均积极推动(1分)。

(2)¨仅校级推动开展,院系未落实(0分)。

2.“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

(1)þ已开展(2分)。

(2)¨未开展(0分)。

3.“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学率

(1)þ80%及以上(2分)。

(2)¨60%及以上,不足80%(1.5分)。

(3)¨50%及以上,不足60%(1分)。

(4)¨不足50%(0分)。

考核文件依据

1.《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第五条第2点。

5

C2.常态化开展“四史”教育,团支部组织化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0%。

A

主要监测点:团支部参与率

得分指标:共5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5分、3-4分、1-2分、0分。

以下2项,请在对应栏目直接勾选并计算得分,最终得出ABCD相应评价。

1.团支部组织化学习参与率

(1)þ100%(3分)。

(2)¨80%及以上,不足100%(2分)。

(3)¨60%及以上,不足80%(1分)。

(4)¨不足60%(0分)。

2.专题学习信息录入率

(1)þ3个及以上专题信息录入达100%(2分)。

(2)¨1-2个专题信息录入达100%(1分)。

(3)¨0个专题信息录入达100%(0分)。

5

B2.政治

举荐

(10分)

C3.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规定,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团员比例达到60%以上。

A

主要监测点:推优入党率

得分指标:共6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6分、3-4分、1-2分、0分。

以下2项,请在对应栏目直接勾选并计算得分,最终得出ABCD相应评价。

1.制定学校推优入党的工作机制情况

(1)þ已制定学校推优入党的工作机制(2分)。

(2)¨未制定学校推优入党的工作机制(0分)。

2.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

(1)þ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60%(4分)。

(2)¨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50%(2分)。

(3)¨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40%(1分)。

(4)¨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不足40%(0分)。

考核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二条第1点。

6

C4.深化“青马工程”,引导青年政治骨干坚定理想信念,深入社会基层学习锻炼,学员中学生团干部占比60%以上。


要监测点:课程设置清单、学员结构比例

得分指标:共4分。

评价说明:“是”得4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是否建立“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培养机制。

2.“青马学员”学生团干部占比是否达到60%以上。

考核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二条第1点。

4

B3.意识

形态

(6分)

C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学生思想动态的常态化监测,强化各类团属阵地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做好舆情处置。

A

主要监测点:舆情监测

得分指标:共6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6分、3.5分、2.5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是否出现舆情并妥善处置。

2.是否建立学生思想动态监测体制机制。

3.是否开展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培训工作。

6

A2.实践

教育

机制

B4.育人

载体

(8分)

C6.引导团员在社会中彰显先进性,本专科阶段每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次“三下乡”或“返家乡”等社会实践,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

ABCD


主要监测点:社会实践参与率

得分指标:共3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3分、2分、1分、0分。

A:2021届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的参与率在90%-100%。

B:2021届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的参与率在70%及以上,90%以下。

C:2021届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的参与率在50%及以上,70%以下。

D:2021届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的参与率在50%以下。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二条第2点。

3

C7.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B

主要监测点:项目清单、服务记录

得分指标:共5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5分、3-4分、1-2分、0分。

以下2项,请在对应栏目直接勾选并计算得分,最终得出ABCD相应评价。

1.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情况

(1)þ已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2分)。

(2)¨未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0分)。

2.制定校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清单情况

(1)þ已制定校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清单(1分)。

(2)¨未制定校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清单(0分)。3.在校团员注册志愿者率

(1)¨在校团员注册志愿者率100%(1分)。

(2)þ在校团员注册志愿者率不足100%(0分)。4.团员年度志愿服务时长

(1)¨每名团员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1分)。

(2)þ每名团员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少于20小时(0分)。

考核文件依据:

1.《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第五条第3点;

3

B5.第二课堂成绩单

(8分)

C8.制定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方案,建立课程项目体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提高课程质量。


主要监测点:工作方案、课程项目清单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是否发布专门实施方案,系统规划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2.是否依托青年大学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团校教育等组织育人载体,结合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社团活动等实践育人载体,构建涵盖思想成长、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工作履历、技能特长等类型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三款第8点;

2.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13号)第三条;

3.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二条第4点;

4.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推广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桂青联发〔2018〕41号);

2

C9.实施学分制(积分制、学时制),形成具有社会公信度和素质能力证明功能的“第二课堂成绩单”。


主要监测点:配套制度、成绩单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学分制(积分制、学时制)。

2. “第二课堂成绩单”应用于证明毕业生素质能力。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13号);

2.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推广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青联发〔2018〕41号);

2

C10.强化价值应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团员评议、升本推研、推优入党、求职就业等基本资格或重要参考。

A

主要监测点:配套制度和落实情况

得分指标:共4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4分、2.5分、1.5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完全部未完成,则为D。

1. “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升本推研等评价推荐工作的考察内容或评价指标。

2. “第二课堂成绩单”应作为发展团员、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或测评指标,为政治录用和人才举荐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支撑。

3.推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素质的有效证明。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社会单位选人用人具有规范性、公信力的重要参考。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13号);

2.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二条第4点;

3.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推广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青联发〔2018〕41号);

4

B6.就业

创业

(8分)

C11.落实青年就业促进计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通过开展“扬帆计划”等实习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精准帮助困难学生,扎实开展“千校万岗”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

B

主要监测点:校级项目清单

得分指标:共5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5分、3分、2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积极宣传开展“扬帆计划”等青年就业促进计划。

2.扎实开展“千校万岗”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

3.扎实开展支教活动的高校另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考核文件依据:

1.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

2.2021年“千校万岗”广西大中专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线下招聘活动实施方案;

3.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三款第9点。

4

C12.广泛开展“挑战杯”“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创业意识。

A


主要监测点:校级项目清单

得分指标:共3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3分、2分、1分、0分。

根据2021年广西高校共青团年度工作评价中争先创优评价等级(好/较好/一般/差)而定。

A:2021年争先创优工作评价等级为好。

B:2021年争先创优工作评价等级为较好。

C:2021年争先创优工作评价等级为一般。

D:未达到以上三种情况。

考核文件依据

1.2021年“挑战杯”、“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等国赛、区赛正式文件。

3

A3.组织

建设

机制

B7.共青团

(8分)

C13.构建党委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团学组织格局,有效覆盖各类学生群体。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

主要监测点:规范召开团代会情况。

得分指标:共3分。

评价说明:“是”得3分(或1.5分),“否”得0分。

1.选“是”:截至11月30日,校级团代会、二级院系团代会均按期规范进行换届(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如果校级团代会按期规范换届,但二级院系团代会存在逾期换届的情况,得1.5分。

2.选“否”:截至11月30日,校级、二级院系团代会均存在逾期的情况。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二款第5点;

2.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四条第9点。

3

C14.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结合“两制”每年开展1次团员先进性评价,构建阶梯化激励体系,学社衔接发起率达90%以上。

A

主要监测点:先进性评价覆盖率、学社衔接率

得分指标:共3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3分、2分、1分、0分。

A:2021年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覆盖率100%,学社衔接发起率达90%及以上。

B:2021年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覆盖率90%-100%之间,学社衔接发起率达85%-90%之间。

C:2021年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覆盖率80%-90%之间,学社衔接发起率达70%-85%之间。

D:2021年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覆盖率不足80%,学社衔接发起率不足70%。

考核文件依据:

1.《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第七条第1点;

3

C15.突出团支部引领主导作用,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A

主要监测点:图文资料、活动清单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2分、1.5分、1分、0分。

A: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团支部全部占90%以上。

B: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团支部全部占80%及以上,90%以下。

C: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团支部全部占70%及以上,80%以下。

D: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团支部全部占60%及以下。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第五章第十六条。

2

B8.学生会

(8分)

C16.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主要监测点:会议纪要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学校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2. 2021年以来学校党委听取1次及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9号)第九条。

2

C17.巩固健全改革机制,坚持精干职能、精简机构、力量下沉,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改革建设情况按要求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主要监测点:学生会工作年度公示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2.明确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的1%,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3.积极公开公示学生会改革建设情况。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9号)第三条、第六条。

2.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21〕1号)第二条第三款第9点。

2

C18.聚焦学业就业等学生核心需求,形成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

A


主要监测点:服务项目清单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2分、1.5分、1分、0分。

A:学生会组织聚焦学生的学业就业等核心需求,已形成系统、稳定的服务项目。

B:学生会组织聚焦学生的学业就业等核心需求,已形成比较系统、稳定的服务项目。

C:学生会组织聚焦学生的学业就业等核心需求,初步开展服务项目。

D:学生会组织暂无聚焦学生的学业就业等核心需求开展服务项目。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21〕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2点。

2

C19.坚持从严治会,师生对学生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A

主要监测点:满意度测评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2分、1.5分、1分、0分。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制定从严治会的专项制度。

2.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履职培训全覆盖,加强日常教育和作风建设。

3. 2021年至今开展学生会(研究生会)满意度测评。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9号)第七条;

2.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21〕1号)第二条第三款第8点。

2

B9.学生

社团

(8分)

C20.把学生社团工作纳入学校思政工作和群团工作整体格局,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社团工作汇报。学校团委成立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主要监测点:会议纪要、部门设置情况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学校团委2021年至今至少向学校党委汇报一次学生社团工作。

2.学校团委成立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社团建设管理具体事务等。

考核文件依据:

1.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章第二十五条;

2.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章第二十六条;

3.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章第二十七条。

2

C21.严格执行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制度,规范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和管理,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

主要监测点:社团注册年审情况

得分指标:共4分。

评价说明:“是”得4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学校团委2021年对全体学生社团开展注册年审工作。

2.学校团委对2021年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提出整改意见。

考核文件依据:

1.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六条;

2.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六条。

4

C22.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思政类、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为中共党员。


主要监测点:指导教师配备情况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所有学生社团均按要求配备指导老师。

2.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老师均是中共党员。

考核文件依据:

1.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三条;

2.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四条。

2

A4.

保障

支持

机制

B10.组织领导

(10分)

C23.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团的工作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10%。

A

主要监测点:纳入考核情况及占比

得分指标:共6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6分、3.5分、2.5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建规划。

2.团的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同考核,团的工作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10%。

3.学校团委2021年党建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有团的建设内容。

考核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四条第9点。

6

C24.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由班子成员中1名副书记分管、1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有指导、有安排、有支持。


主要监测点:会议纪要

得分指标:共4分。

评价说明:“是”得4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

2.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中由1名副书记分管、1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

考核文件依据:

1.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4点。

4

B11.队伍建设

(8分)

C25.依照标准足额核定团委专职干部职数、编制。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院系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D

主要监测点:专职干部配备达标率

得分指标:共4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4分、2.5分、1.5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依照标准足额核定团委专职干部职数、编制。“在校学生数在10000人以下的学校,校团委专职团干部的编制不得少于5人;10000人至25000人的学校,不得少于9人;25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得少于12人,分校区较多的学校,还应酌情增加”。

2.校团委书记按照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3.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院系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考核文件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5号)第五条;

2.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5点。

0

C26.落实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主要监测点:相应配套文件和落实情况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

1.选“是”:制定并落实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2.选“否”:无制定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考核文件依据:

1.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3点;

2.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四条第10点。

2

C27.落实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区分档次、奖优罚劣。

A


主要监测点:述职评议开展率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2分、1.5分、1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 2021年开展校院两级团干部年度述职工作。

2.强化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运用,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中重点考虑评议结果。

3.强化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运用,对评议情况较差的干部进行有关处理。

考核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四条第11点。

2

B12.资源保障

(8分)

C28.校级团委单独设置,未把团的组织机构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

主要监测点:部门设置情况

得分指标:共5分。

评价说明:“是”得5分,“否”得0分。

1.选“是”:校团委独立设置,不与其他工作部门合署办公。

2.选“否”:校团委未独立设置,与其他工作部门合署办公。

考核文件依据:

1.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5点;

2.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四条第9点。

5

C29.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A


主要监测点:共青团年度(生均)工作经费

得分指标:共3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3分、2分、1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完成一项或全部未完成,则为D。

1.学校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

2.学校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

3.学校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考核文件依据:

1.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5点;

2.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 )第四条第9点。

3

注:各高校团委填写自评时,可将“实地复核检查点”栏,改为“自评分数”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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