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2年度党建品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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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蒋春妹
  • 审稿:林小东
  • 来源:党群事务部
  • 发布时间: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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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党建工作品牌,全面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建品牌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党建工作中的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为落脚点,力争通过一年时间,创建一批契合学校发展、结合校情院情、融合专业特色、整合各类资源的党建品牌,促进全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师生党员队伍活力全面提升。

二、创建标准

1.基层工作扎实。二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持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具有较好的党建工作基础。

2.项目特色鲜明。申报的党建品牌能紧密结合所在单位党建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创新思维、发挥优势、培育特色、打造亮点,按照“实践-总结-规范-提升-推广”的工作思路,明确建设思路、打造响亮品牌。

3.品牌效应突出。各二级党组织申报的党建品牌项目要区别于日常例行的党建活动,党建品牌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新颖,且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宣传推广价值。品牌名称应准确清晰、形象贴切、易于推广,品牌内涵应高度概括、深刻全面。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立项阶段(2022年11月上旬-11月下旬)

为保证品牌建设效果,党建品牌项目一般由二级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担任负责人,且各单位申报的党建品牌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2项。申报单位组织填写《vic008维多利亚党建品牌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党群事务部3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54145047@qq.com。联系人:蒋春妹,联系电话:0773-2351083。

党群事务部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各二级党组织修改完善后报党群事务部,经学校党委审定后予以下文立项。品牌建设项目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学校将安排党建品牌建设专项经费,对获批立项的项目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8月)

立项单位要按照《立项申报书》确定的项目实施时间、步骤、内容、措施等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项目质量。

(三)中期检查阶段(2023年9月)

在项目有序开展期间,党群事务部将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等形式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督导检查。

(四)验收结项阶段(2023年11月)

党群事务部将于2023年11月组织评审验收,通过现场答辩、实地走访等形式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验收结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考核。

(五)宣传推广阶段(2023年12月)

对通过验收评估的党建品牌项目予以大力宣传,并将品牌建设经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推广。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品牌创建情况将作为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建品牌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项推动、专人落实,要以党建品牌项目申报、实施为契机,促进本单位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2.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宣传党建品牌建设过程中的新做法、新经验,增强项目实施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互学互促、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及时总结,健全机制。各二级党组织要明确党建品牌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及时总结提炼项目建设成果,加强项目成果运用,推动构建党建品牌建设长效机制。


中共vic008维多利亚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